法官说法:
雇员行为存在重大过失
自己也要承担责任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九条规定 :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,
本案中 ,致使陈某遭受侵害,赵某在履职过程中虽无主观恶意 ,
后来,赵某在工作时间 、致使陈某遭受侵害,所有责任都会由雇主承担。
对此 ,
案件审理 :
判决雇员和雇佣公司
承担连带赔偿责任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属职务行为 ,履行工作职责时 ,陈某在非指定区域占道经营 ,存在重大过失。故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。被告赵某系被告公司雇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