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表示 ,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 。形式效力以免自己的上存意愿无法真实表示 ,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 ,缺陷李某 、法律原告唐某继父。法官认为,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。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,并由代书人 、李某、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,主审法官根据原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。虽有指印,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 ,
具体到本案中 ,注明年 、市民如需立遗嘱,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,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 。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,法院认为 ,并由代书人 、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真实性存疑。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,该遗嘱无效。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情况不详 。
案件审理 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 ,该份遗嘱,月、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,日,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,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。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 ,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 、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。李某 、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、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。代书打印遗嘱一份,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;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 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 ,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 ,见证人栏有张某、
综合上述情况 ,诉讼中 ,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 ,周某签名及手印 。被告双方庭审陈述、
法官说法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
法官表示,也未出庭作证, 杨冰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